PVC管材因为具有优良的耐低温冲击性、柔韧性、耐腐蚀性和易加工性等优势,在自来水、市政、工业工厂、农田灌溉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。
为确保PVC管道长期安全使用,施工前管线的布管要求(即管道与建筑物、构建物和其他工程管线之间的间距要求)尤为重要,现将管道施工布管要求总结如下,请大家参考。
01.PVC管线铺设位置与建筑物、设施及其他管线的间距要求
1、住宅小区、工业园区及工矿企业,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的配水主管线,可沿建筑物周围布置,与外墙(柱)净距不宜小于1米。
2、给水管管顶最小覆土深度,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.6米,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宜大于1米。
3、管道与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工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以下规定:
a.与建筑物间距: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1米,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3米;
b.与雨污水管间距: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0.5-1米,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1-1.5米;
c.与燃气管间距;中低压管为0.5米,高压管1-1.5米;
d.与电力电缆、电信电缆间距为0.5米;
e.与乔木灌木间距为1.5米;
f.与通信照明电缆间距为0.5米;
g.与高压铁塔基础间距为3米;
h.与道路侧石边缘间距为0.5米;
i.与铁路坡脚间距为6米。
4、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,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℃的条件下计算确定,最小不得小于1.5m。
5、管道穿越高等级路面、高速公路、铁路和主要市政管线设施,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管、钢管或球墨铸铁管等套管,套管内径不得小于穿越管外径加100mm。
6、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敷设时,其交叉点净距不应小于0.15米,且可按国家现行标准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68的有关条款采取相应技术措施。
02.PVC管线焊接、铺设与巩固要求
1、直线敷设的管道,当采用热熔、电熔连接时,如有分支、连接消火栓、构筑物进水管和其他用水点时,各侧端应有一段无分支的直管段,该直管段长度不宜小于1米。
2、管道系统应根据管径、水压、环境温度变化情况、连接形式、敷设及回填土等情况,在转弯、三通、变径及阀门处,采取防推脱的混凝土支墩或金属卡箍拉杆等技术措施;焊制的三通、弯管管件部位应采取混凝土包覆措施;非锁紧型承插连接管道每根管段应有3点以上的固定措施。
3、敷设在市政管廊内管道,应根据水温和环境温度变化情况,进行纵向变形量计算,采取间断的卡箍式固定支墩或支架。
4、管道敷设后宜沿管道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,距管顶不小于0.3米处宜埋设警示带,警示带上应标示出醒目的提示字样。